## 介绍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是一所罗马天主教小学,经教育和技能部认可为混合小学,受沃特福德天主教主教赞助。
作为一所罗马天主教学校,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致力于促进所有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认知、智力、身体、文化、道德和精神——包括与上帝和其他人建立鲜活的关系。 虽然我们提供的宗教教育符合天主教会的教义、传统和习俗,但我们尊重并承认所有信仰者以及无信仰者的多元信仰、宗教和生活方式。
学校开设从 幼儿初级班 到六年级的所有课程。 这是一所包容性学校,招收各种能力的孩子。 学校有三名全职普通教师,包括一名 校长,还有一名共享的 SET(特殊教育教师)。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按照国家学校规则和部门通告运作,并由拨款资助。 工作人员由教育和技能部提供。 该校受《教育法》(1998 年)、《教育福利法》(2000 年)、《特殊教育需求人士教育法》(2004 年)、平等法和《教育法》(2018 年)的约束。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遵循教育和技能部制定的课程计划,该计划可根据《教育法》第 9 条和第 30 条的规定不时进行修订。
在教育部规章制度和《1998年教育法》规定的赞助人权利的框架和范围内,以及在现有资金和资源条件下,学校支持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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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尤其是在残疾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入学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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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享有学校教育机会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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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在入学方面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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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社会中价值观、信仰、传统、语言和生活方式的多样性
招生政策
招生/入学政策是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的规定制定的,并根据教育法进行了修订。 管理委员会 或 校长 的主席将乐于澄清有关该政策的任何其他事项。
申请流程
申请表可在学校办公室领取。 家长如欲为子女报名入学,应尽快将填妥的申请表交回学校。 家长需在完成入学手续前表明愿意遵守学校的所有政策(例如行为规范、学习支持、欺凌——请参阅附件表格)。
管理委员会 或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在承认家长有权让孩子进入他们选择的学校就读的同时,也有责任尊重现有学校社区的权利,特别是已经入学的儿童的权利。 这需要做出平衡的判断,以自然正义原则为指导,并以所有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在此情况下,为了协助学校,董事会保留在考虑以下因素后确定每个独立教室最大学生人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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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大小/可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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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年龄段儿童的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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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式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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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殊需要/行为需要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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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的班级平均分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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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功且有空位的儿童将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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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初级班 将在学年开始时入学,前提是儿童已满 4 周岁。通常情况下,除非是从其他学校转学,否则 幼儿初级班 不会在学年中途入学。这是出于教育方面的考虑,因为课程是循序渐进的,儿童必须完成一整年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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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申请的决定由 管理委员会 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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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董事会做出决定后,将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其子女的申请是否成功,并向其提供所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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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会因种族、特殊教育需求、残疾、语言/口音、性别、旅行者身份、寻求庇护者/难民身份、宗教/政治信仰和价值观、家庭或社会环境等原因拒绝任何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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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很早就完成了申请表或将孩子的名字列入名单,也不能自动赋予孩子在学校获得入学资格的权利。
如果申请入学的儿童人数超过可用名额(因为 管理委员会 无法提供合适的住宿或招聘所需的教师),则将使用以下标准来确定儿童入学的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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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本教区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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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学儿童的兄弟姐妹,包括居住在同一地址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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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职员工及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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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本教区以外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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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任何一年无法招收儿童,该儿童的姓名将根据上述标准列入等候名单。
任何希望在学年期间从其他学校转学的学生,均须遵守《国民学校规则》、《教育福利法》和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的入学政策进行注册。 学校之间必须沟通有关学生出勤情况和学习进度的信息。
## 决策
管理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当时建议的入学人数确定学校的最大儿童人数。
有特殊需要的儿童
欢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报名参加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的课程,我们将尽一切努力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教育,并让他们参与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 报考 莫德利戈国立学校 的儿童将根据教育和技能部向 管理委员会 提供的资源水平获得相应的资源。
管理委员会 可以要求提供相关报告的副本,或要求立即对儿童进行评估,以帮助学校确定儿童的教育需求并制定所需的支持服务。 管理委员会 将努力在孩子入学前准备好所有资源和支持。 这可能包括上门教师服务、资源教师、特殊教育助理等,专用设备或家具,交通服务等。
学校将与特殊需求儿童的家长会面,讨论学校是否适合该儿童。 如有必要,可召开个案会议,参会人员包括家长、班主任、学习支持教师、资源教师以及心理学家或社会工作者(视情况而定)。
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学校保留拒绝学生入学的权利。 这种特殊情况可能出现在以下两种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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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学生有特殊需要,即使教育与科学部提供额外资源,学校也无法满足其需求和/或为其提供合适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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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管理委员会 的意见,该学生严重妨碍其他学生的学习和/或对其他学生、学校教职员工或学校财产构成不可接受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请参阅下方的申诉程序)
其他信仰或无信仰的儿童
秉承天主教学校的理念,我们将尽一切努力使学校尽可能地具有包容性。 虽然天主教教育和学校精神渗透到日常生活中,但其他信仰或无信仰的孩子,如果提出书面申请,将被允许免于参加宗教课程;但他们仍将留在教室里。 将无法提供其他宗教信仰的宗教指导。
上诉程序
根据 1998 年教育法第 29 条规定,对入学决定不满意的家长可以向 管理委员会 提出上诉。 这项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董事会主席,说明上诉理由,并且必须在收到拒绝决定后的十天内提出。 如果家长对本次申诉结果不满意,可以根据《教育法》第 29 条的规定,使用教育部提供的官方表格向教育部提出申诉。 学校将向家长/监护人发放申诉表格。 该上诉必须在收到学校拒绝入学通知书之日起 42 天内提出。
经B.O.M.批准: 2019年3月 B.O.M.主席: Sr Veronica Casey
本政策将每两年进行一次审查。
